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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践训练中心管理制度

2020-01-07 15:23:36 来源: 浏览: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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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以教学实训实习为中心,抓好金工实习工厂的各项工作。严于律己,敬业奉献,以“三个代表”作思想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精神,保证完成好金工实习工厂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思想素质教育、技术业务素质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教育、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爆教育、环境卫生保洁教育以及遵守政纪厂规等教育。制定本部门职工的培训计划。


第三条  集中精力,深入研究金工实习的教学实习质量问题,指导副主任及各教研组的工作等。制定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负责对金工实习工厂的设备添置,场地布局等发展建设规划,并上报上报学院有关部门。紧密与教务处联系,加强校际间的交流,积极参加省内外金工会议,吸收外校先进经验。


第五条  负责对本部职工的考核、聘用及合理配备实习教学指导人员,检查和督促副主任、各组长履行职责,以及指导本部其他人员的工作。


第一条  核定本部全体职工的工作量,并报教务处审核。正当使用教学实习经费。


第六条  以“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精神,搞好与校内其它部门的协作。


第七条  切实关心本部每一个职工的工作,生活和福利待遇。组织本部的集体活动。对在思想和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职工,报教务处表彰或按“评先”条件向教务处推荐上报学校。对违纪、闹事和严重失职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八条  副主任直接向主任负责,主任不在岗期间可委托副主任行使主任的各项职责。


第九条  金工实习工厂的工作直接对教务处负责,凡遇重大问题应向教务处报告请示。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副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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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实习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切实按照金工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抓好实习教学各方面的工作,为教育与培养学生而尽职尽责。


第二条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指导方针,尽可能使学生的金工实习紧密与生产相结合、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工艺相结合。


第三条  协助主任搞好本部门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向主任请示与汇报。参与金工实习工厂对各项管理制度、教学文件的制订,以及规划教学车间的建设与发展。参与金工实习工厂组织的校际交流与金工会议,积极吸收外校成功经验。


第四条  根据教务部门下达的金工实习任务,制定实习计划。实习安排表预先送至各有关系部,并在实习分组、考勤、实习成绩等表格中填写学生名单。在每一轮实习前,将实习安排表及学生名单、表格下发至教学车间。


第五条  学生下厂实习前,会同各组长,认真检查机床,电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做好实习用材料、图纸、工具、量具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实习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清洁卫生、绿化等工作,容造良好的实习环境。


第六条  学生下厂第一天,上午8点和金工教师共同对学生进行入厂教育,并介绍工厂概况、实习目的和要求、各工种实习的安排、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  加强与教务部门,有关系部、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互通情报,共同管理好学生的实习工作。


第八条  根据各工种学生的实习操作成绩,再结合实习指导教师批阅的学生理论知识考核成绩,最后经汇总,评出学生金工实习总成绩,并及时上报至各有关系部。


第九条  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设施,确保学习实习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  做好职工的考勤统计、工作量和工资核算,及政治思想和工作业绩的评定工作。


第十一条  检查与督促管理各工种内的电教设备,充分发挥电教在实习中的作用。经常了解和检查学生实习和指导人员实习指导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实习质量。


第十二条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直接向主任负责,主任不在岗期间,受主任委托可行使主任的各项职责。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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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中心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第二条  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实习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实习经费的预算,实习过程的监督检查,教学设备使用和日常保养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条  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


第四条  完成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工作,为评估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完成实习教学、师资等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数据,及时上报。


第五条  对中心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好安全协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六条  负责学生的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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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条  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参加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行实习。遵守操作规程,不出事故,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对不服从教育者应暂时停止其实习,并上报给实训部负责人。


第三条  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实习指导工作,技能动作规范,负责对实习学生操做技能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  指导教师负责在生产实习前准备实习实习计划的完善及实习用具、材料计划的编制。


第五条  了解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第六条  严格按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消耗,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第七条  认真做好机床的使用记录,做好刃具的消耗记录,负责保管生产用品,切实做好物品的防锈、防磕碰伤等工作,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的损伤,要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八条  负责按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第九条  工作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搞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擦拭保养,并负责门、窗、水、电、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实习指导教师除在规定休息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技能的兴趣,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第十二条  按学院的教学要求做好各种教学文件(:教案、教师日志、设备使用记录、实习笔记等)的编写(填写)和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  数控加工实习指导教师要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种CAD/CAM软件进行编程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第十四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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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所有物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等,均应经仓库管理员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  仓库管理员应将每项进库的物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物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物品的性能。


第三条  物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附件短少、数量不符、物品破损或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采购员办理。


第四  因使用、借用、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应由仓库管理员会同有关领导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物品价格赔偿。凡属消耗品(材料、环保用品及用后无残留的物品除外)领货人应将残留物(如:钻头柄等)交回,并由仓库管理员定期会同有关领导进行核销。


第五条  任何出货,仓库管理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控制。


第六条  各单位人员向仓库管理员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库管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第七条  出货人于物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库管理员详予检查物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八条  仓库管员应负责整理该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第九条  仓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第十条  物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各仓库除仓库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物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库随时准备接受主管部门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十三条  每年年终,仓库管理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共同办理总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物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第十四条  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员签名负责。


第十五条  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管理员呈现工厂总负责人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  直接保管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变动时,应由工厂总负责人查验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第十七条  凡物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价目单等交库管员,由仓库管理员凭此以验收登帐。


第十八条  库存任何物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准的"物品领货单"作为出货的凭单。


第十九条  库存物品经出货后,仓库管理员应于当日凭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物品去向的追踪。


第二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工量具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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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损坏、丢失设备器材,负责人应立即填写《损坏丢失物品申报单》(一式二份)交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三条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仪器设备管理人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如实说明事故原因、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条  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批准擅自拆、改,不听老师指导,玩忽职守及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凡损坏大型精密设备或严重损坏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现场,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严格审查,并专案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凡发生被盗物品总值价达800元以上的事故,实验室负责人和物品保管人除立即报主管部门外,还应立即报保卫科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  因以下原因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损坏,经过鉴定或负责人证实可以不赔偿。


(一)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定难以避免的损坏;


(二)设备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在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


(三)经过批准试用稀缺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四)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八条  设备损坏丢失、损失价值的计算


(一)对单价在800元以下的低值仪器、照相机、录音机、电风扇、秒表、计算器等损坏、丢失要严格计价赔偿;


(二)对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的赔偿计价按: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价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按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导致整个设备报废或丢失的,按原价合理的折旧比例进行赔偿。


5、凡私人占用,擅自外带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九条  丢失损坏教学仪器设备除应负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进行检讨,情节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或行政处分,有意破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赔偿处理权限


单价万元以上设备仪器丢失、损坏或其他重大损失事故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赔偿金额及偿还日期确定后,由实验教学中心开出《设备器材赔偿通知单》,由赔偿人所在单位负责催交,学校计财部门负责收款,并督促检查偿还情况。赔偿费用于修理及补充设备器材。


第十二条  赔偿人经济确有困难,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调查证明,报负责单位批准,可以缓期偿还或因其他情况减免一部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职工和学生。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仓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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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供好、管好、用好各类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规格、品种、单价及配套情况进行验收,要做到准确无误。在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品种及配件不全时要及时与经办人联系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对随物带来的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和质量说明书等要清点无缺,妥善保存。


第三条购进的物资如果名称不符、规格不清、数量不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物资验收入库,要进行建账、建卡,及时上架和堆码等工作。力争按照科学管理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前零后整的标准储存,保证仓库整洁卫生。


第五条大型精密仪器,由学校组织进行验收。


第六条储存物资要做到分类存放,要挂上鲜明标签,写清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


第七条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发旧储新的原则,注意物资的保存期限,防止过期报废,造成财产损失。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发现接近最低储备量或超过最高储备量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购物申请或停止采购意见,以保证供应不断档,储存不积压。


第九条保管人员对验收单、领料单和调料单要妥善保管,定期装订成册。


第十条按照审批程序,凡被批准报废和多余积压物资,要及时组织回收,细心整理和列帐,先学校内调剂,后学校外调剂,变无用为有用,变积压为流通,充分发挥物资的再用潜力。


第十一条严禁在库内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生火炉、用电炉取暖,严禁使用电熨斗、电铬铁,严禁库内乱接乱扯电线等。










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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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上报的维修申请进行机床的维修,对所发生的故障要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对未经领导批准的维修申请不能进行维修;因事故造成的故障在事故没有处理完之前不能进行维修。


第三条经维修后的机床要经使用者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件后交付使用。


第四条提高维修效率,保证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提出更换要求并上报。


第六条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第七条按机床的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监督工作,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


第八条强电维修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维修工作,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第九条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设备、实习和劳动场所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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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金工实习工厂所有设备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由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习指导教师担任。


第二条所有设备建立设备台帐,大型及贵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出厂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校验等记录。


第三条每台大型设备都逐台制定操作规程,专管人员必须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验检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等规章制度要放在设备上或附近。对新投产的设备,要在设备投入使用前15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四条金工实习工厂设备及工具一般不借出使用,必须借出时要经工厂领导批准,并要严格履行手续,进行登记。归还后要进行设备检测。


第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相关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不经培训不准单独使用设备,贵重设备必须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第六条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隐瞒不报造成损失者,给予处分。对管理不善、保养不良、使用不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


第七条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经相关部门鉴定后,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九条实习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十条雇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领导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一条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生产设备必须完成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第十二条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设备润滑图表的内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规定加、换油时间;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第十四条要正确划分设备类型,按照设备在实习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十七条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


第十八条各班组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第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须经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实训车间,进入实训车间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到实训车间进行临时性的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须经工厂总负责人同意,并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设备及工具,校外人员到实训车间实验、实习、须经主任批准并办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实习学员及在班的指导教师一律按要求着装和戴好标签。


第二十四条实训车间内不得存放与实习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第二十五条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认真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二十六条车间内非指定位置严禁吸烟。








学生实训行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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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数控加工实训车间学生实训管理水平,贴近生产实际,保证实训质量,对参加实训的学生实行企业化管理。学生实习期间要继续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习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并接受安全及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参加实习。


第二条进入实训车间前应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排队进入实训场地。


第三条上岗要求: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自备),内层服装不准露出工作服外;佩带规定的胸卡;女同学戴工作帽(自备);车工、铣工配带劳保眼镜(自备);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上岗;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佩戴首饰。否则不允许进入实训车间。


第四条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打闹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进行严格处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工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第五条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半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超过1天由实训中心与学工办批准。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六条实习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数控加工实训车间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


第七条要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习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超出规定的实习耗材,由学生个人担负。损坏丢失工、夹、量具要按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人为破坏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习。


第八条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习,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车间其他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刀具损坏,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两次以上没有作业成绩者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予评定。


第十条没有实习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经数控实训车间负责人审核并报实训中心领导批准,根据实习计划,适当安排给予补充实习,补充实习费及耗材费自负。


第十一条为了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员进入实习前必须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见附表)。


实习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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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因病、急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天以内者,须经组长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第三条请假一至二天者,须有请假报告,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实训中心、学工办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第四条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三至六天者,由班主任、学工办、实训中心、学院主管领导共同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第五条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学工办、实训中心共同签署意见,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凡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擅自不参加实习者,按自动停止实习处理,不给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六条迟到、溜号、早退三次按无故缺勤一天记;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课时处理。一至二周实习无故缺勤一天以上(含一天)或病、事假二天以上(含二天)者,二至四周实习无故缺勤三天以上(含三天)或病、事假六天以上(含六天)者,四周以上实习无故缺勤六天以上(含六天)或病、事假十天以上(含十天)者,做如下处理:

1、无故缺勤超过规定时间者,取消其实习成绩;

2请事、病假超过规定时间者,不评定成绩,必须补足欠缺实习时间、内容,方可评定成绩,其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届同类班级随同实习,费用自理,成绩以及格记;补充实习前必须经实训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实习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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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本人保证遵守下列安全条款:

第一条  保证接受金工实习工厂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条  保证进车间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戴工作帽(女生)。

第三条  保证进车间不穿拖鞋、凉鞋,不穿高跟鞋(女生)以防铁屑扎脚或摔伤,焊工实习必戴防护面罩、皮手套。

第四条  保证遵守实习纪律,绝对服从教师的安排与指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安全。

第五条  保证不随意起动和拆卸机器,造成机器损坏,由个人赔偿。

第六条  保证按照实习程序和内容进行操作练习,不加工与实习内容无关的零部件。

第七条  保证实习用的刀具、工件夹紧夹牢,以防飞出伤人。

第八条  保证在师傅指导下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和刀具。

第九条  实习期间违反实习纪律,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第十条  若违反上述条款,造成责任事故,同意取消实习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一条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保证人一份、金工实习工厂一份。    


                            保证人:


                                               


实习生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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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是教学实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实习过程及教学实习管理等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学生学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应用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的重要环节,同时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也是对学生一个重要评定。要充分重视,确保考核真实。为了加强学生考核管理,便于组织考核时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要求

1、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平时作业、实习报告成绩以及最后的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2、学员考核成绩的记载,以100分为标准,特殊情况另行决定。

3、平时成绩的评定应从严掌握,有1/3以上作业不交或1/2以上作业补交的,平时成绩为零。累计缺勤达到规定时间或无故缺勤天数达到规定时间,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以上情况均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习不及格。

第二条考核内容的确定

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各工种根据本阶段实习内容设定,由实训指导教师确定,报实训车间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考核计划的编制

1)考核计划由实训车间制定,考核计划应在考核前一周通知各部门和学生。

2)考核计划表中应详细列出考核日程安排、科目、地点、工作人员。


第四条考核资格审查

1、在考核前一周,实训车间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学生及指导教师公布。

2、学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有1/3以上作业不交或1/2以上作业补交的者。

2)累计缺勤或无故缺勤时间达到规定时间者。

3)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

4)无理取闹,不听从指挥,被停止实习者。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学生考核成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平时成绩30分,由指导教师记录、确定;

2)实习报告成绩3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

3)综合操作测试成绩40分,统一出题,每次考核结束后,由实训车间组织指导教师集体评定,或聘请他人评定。特殊情况除外。

2、评定成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学生与评定人见面。

3、评定成绩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如评分过程中发现考分偏高或偏低需变动评分标准,须经实训车间负责人批准,教师不得擅自作技术处理。

4、一般情况下平时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应按如下分布:优秀20%以内、良好50%以内、中等20%以内、及格或不及格视具体情况而定。

5、评定工作必须在考核三日内结束,实训车间应对考核成绩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学生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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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学生考核成绩的管理,作为学生毕业考核的一个依据,将学生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使成绩管理更加科学化、公正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学生开始实习时,实习指导教师应负责做好有关学生实习资料的登记、记录等各项工作,并做好对学生实习的考核工作。

第二条指导教师应在学生实习结束后的2周内,将实习有关的实习报告、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日志、实习成绩等资料收齐,并经过相关人员的复核签字后,上交实训中心归档。

第三条移交学生考核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移交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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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生产实习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及学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到金工实习工厂参加实习前必须要接受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保证书”。

第二条实习中要掌握操作规程,并要严格执行,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练习。

第三条操作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防护镜。实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服从指导教师指导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者责任自负。

第四条实训中随意起动或拆卸机器而造成损坏者,要按价赔偿,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实习中要由一人操作机器,其他人不许乱动设备,要远离设备并戴防护眼镜见习。

第六条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砂轮机,并严格遵循砂轮机操作规章制度。

第七条实训车间内不许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现有放置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下班后要认真将设备的电源关断,并要关好门窗,防止出现事故。

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实训车间负责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十三条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奖金直至工资总额的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岗位津贴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在2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职工加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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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职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完成其它工作任务,参照学院有关规定视为加班,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第一条职工加班一律由教研组长填写加班申请单,报请副主任、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管理部门于加班的次日,按其加班工时定额核对加班者工作完成情况,如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  

第三条操作人员如有特别原因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有关领导声明,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位。

第四条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有关领导以请假单请假。

第五条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有关领导以请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证明或说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第六条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第七条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经查获后,扣除当月加班费。

第八条夜间加班时,教师在次日有工作的情况下,原则上其加班不能超过5小时。


第九条下列情况不属加班

1、管理人员因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事务、开会、学习、处理业务,不能按时下班和需要增加工作时间的。

2、普通职工因集体学习、开会、其他非生产、教学的集体活动不能按时下班或不能正常休息的。

3、职工在标准工作时间本应能完成的工作,因个人技术不熟练、消极怠工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4、已经享受固定津贴的特定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完成职责规定工作的。

5、其他不能确认加班的活动,而导致不能按时下班的。

6、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值班。

7、加班人员享受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量具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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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进入实训车间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第二条实训操作中应正确使用和爱护工量具。

第三条实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实训指导教师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实训操作。

第四条实训过程中需借用的工量具原则上有实训指导教师安排学生到工具房借出,填写借用登记表,并由实训指导教师检查确认工量具的完好程度。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由学生按规定全額赔偿:

1、凡是由于学生不正确使用造成工量具损坏而无法修复的。

2、经调查确认,学生私自拆卸工量具而无法修复的。

3、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刀具损坏而报废的。

4、工量具保管不妥造成遗失的。

5、其它不正常情况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的。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由学生按规定酌情赔偿:

1、非主观原因造成工量具损坏,经修复能正常使用的。

2、经修复能正常使用,但非完好的。

3、虽经修复能使用,但不能恢复精度指标的。

4、零部件缺损的。


第七条两班制实训的学生,实训结束时,除了按规定保养机床外,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应做好文字记录。

第八条实训学生每天实训操作前,应检查确认工量具及辅具是否齐全和完好,若有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实训指导教师。

第九条若发生第5项或第6项内容之一情况的,应及时汇报教师,填写工、量、刃具报损赔偿单,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条实训周期结束后,由学生将工量具归还工具房,工具房负责检查验收。

第十一条工具房工、夹、量、刃、辅具,只能用于实训教学,末经许可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工量具使用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处理。


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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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条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时应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应使变换手柄保持在定位位置上,严禁戴围巾、手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6、检查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7、检查刀架应处于非工作位置。检查刀具及刀片是否松动检查操作面板是否有异常。

8、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9、机床工作开始前要有预热,应当非常熟悉急停按钮的位置,以便在任何需要时无需寻找就能按到它。

10、在实习中,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接通电源、操作机床和仪器。


第三条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机床。

3、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找正工件不准重锤敲打。不准用加长搬手柄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4、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尾座套筒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刀套等。

5、传动及进给机构的机械变速、刀具与工件的装夹、调正以及工件的工序间的人工测量等均应在切削刀具、工件后停车进行。

6、应保持刀具应及时磨锋或更换。

7、切削刀具未离开工件,不准停车。

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9、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

10、经常清除机床上的铁屑、油污,保持导轨面、滑动面、转动面、定位基准面清洁。

11、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爬行、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急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3、用卡盘夹紧工件及部件时,必须将扳手取下,方可开车。

14、装卸花盘、卡盘和加工重大工件时,必须在床身面上垫上一块木板,以免落下损坏机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15、在工作中加工钢件时冷却液要倾注在构成铁屑的地方,使用锉刀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锉刀一定要安装手把。

16、机床在加工偏心工件时,要加均衡铁,将配重螺丝上紧,并用手扳动二三周明确无障碍时,方可开车。

17、切削脆性金属,事先要擦净导轨面的润滑油,以防止切屑擦坏导轨面。

18、刀具安装好后应进行一、二次试切削。检查卡盘夹紧工作的状态,保

证工件卡紧。

19、工作中严禁用手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以免发生事故。

20、机床开动前必须关好机床防护门。机床开动时不得随意打开防护门。

21、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22、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23、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24、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25、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26、对加工的首件要进行动作检查和防止刀具干涉的检查,按“高速扫描运行”、“空运转”“单程序断切削”、“连续运转”的顺序进行。

27、自动运行前,确认刀具补偿值和工件原点的设定。确认操作面板上进给轴的速度及其倍率开关状态。切削加工要在各轴与主轴的扭矩和功率范围内使用。

28、装卸及测量工件时,把刀具移到安全位置,主轴停转;要确认工件在卡紧状态下加工。

29、使用快速进给时,应注意工作台面情况,以免发生事故。

30、每次开机后,必须首先进行回机床参考点的操作。

31、运行程序前要先对刀,确定工件坐标系原点。对刀后立即修改机床零点偏置参数,以防程序不正确运行。

32、在手动方式下操作机床,要防止主轴和刀具与机床或夹具相撞。操作机床面板时,只允许单人操作,其他人不得触摸按键。

33、运行程序自动加工前,必须进行机床空运行。空运行时必须保持刀具与工件之间有一个安全距离。

34、自动加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按下复位或急停按钮。当显示屏出现报警号,要先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取消报警后,再进行操作。


第四条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机械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上。

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单元。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数控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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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条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时应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应使变换手柄保持在定位位置上,严禁戴围巾、手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6、检查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7、检查刀具应处于非工作位置。检查刀具及刀片是否松动检查操作面板是否有异常。

8、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第三条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使用机床。

3、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  

4、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套等。

5、对加工的首件要进行动作检查和防止刀具干涉的检查,按“高速扫描运行”、“空运转”“单程序断切削”、“连续运转”的顺序进行。

6、应保持刀具应及时更换。

7、切削刀具未离开工件,不准停车。

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9、开车时,工作台不得放置工具或其它无关物件,操作者应注意不要使刀具与工作台撞击。

10、经常清除机床上的铁屑、油污,保持导轨面、滑动面、转动面、定位基准面清洁。

11、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爬行、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急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3、工作中严禁用手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以免发生事故。

14、自动运行前,确认刀具补偿值和工件原点的设定。确认操作面板上进给轴的速度及其倍率开关状态。

15、铣刀必须夹紧。

16、切削加工要在各轴与主轴的扭矩和功率范围内使用。

17、装卸及测量工件时,把刀具移到安全位置,主轴停转;要确认工件在卡紧状态下加工。

18、使用快速进给时,应注意工作台面情况,以免发生事故。

19、装卸大件、大平口钳及分度头等较重物件需多人搬运时,动作要协调,应注意安全,以免发生事故。

20、每次开机后,必须首先进行回机床参考点的操作。

21、装卸工作、测量对刀、紧固心轴螺母及清扫机床时,必须停车进行。

22、工件必须夹紧,垫铁必须垫平,以免松动发生事故。

23、运行程序前要先对刀,确定工件坐标系原点。对刀后立即修改机床零点偏置参数,以防程序不正确运行。

24、不准使用钝的刀具和过大的吃刀深度、进刀速度进行加工。

25、开车时不得用手摸加工面和刀具,在清除铁屑时,应用刷子,不得用嘴吹或用棉纱擦。

26、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27、在手动方式下操作机床,要防止主轴和刀具与机床或夹具相撞。操作机床面板时,只允许单人操作,其他人不得触摸按键。

28、运行程序自动加工前,必须进行机床空运行。空运行时必须将Z向提高一个安全高度。

29、自动加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按下复位或急停按钮。当显示屏出现报警号,要先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取消报警后,再进行操作。

30、机床开动前必须关好机床防护门。机床开动时不得随意打开防护门。


第四条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机械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上。

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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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规程,方可操作本机床。


第二条使用前认真作到:


砂轮在使用前应对砂轮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其有无破损和裂纹。首先进行目测检查,如果发现砂轮局部出现裂纹,应立即停止使用,重新更换新的砂轮,以免造成砂轮破碎伤人事故。  


第三条工作中认真作到:


1、新砂轮在安装前要进行音响检查,检查方法是将砂轮通过中心孔悬挂(质量较小者)或放置于平整的硬地面上,用200g300g重小木槌敲击,敲击点在砂轮任一侧面上,垂直中线两旁45°,距砂轮外圆表面20mm50mm处。敲打后将砂轮旋转45°再重复进行一次。若砂轮无裂纹则发出清脆的声音,允许使用。发出闷声或哑声音,不准使用。

2、砂轮的不平衡严重时会造成砂轮的破裂,甚至造成事故。因此,要求直径大于或等于200毫米的砂轮装上法兰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砂轮在经过整形修整后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平衡时,应重复进行静平衡。

3、按标准要求,砂轮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被安装砂轮直径的13,且相应规定砂轮磨损到直径比法兰盘直径大10毫米时应更换新砂轮。此外,在砂轮与法兰盘之间还应加装直径大于卡盘直径2毫米,厚变为1毫米~2毫米的软垫。

4、防护罩是砂轮机最主要的防护装置,其作用是:当砂轮在工作中因故破坏时,能够有效地罩住砂轮碎片,保证人员的安全。更换新砂轮时,防护罩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且防护罩不得随意拆卸或丢弃不用。

5、托架是砂轮机常用的附件之一,按规定砂轮直径在150毫米以上的砂轮机必须设置可调托架。砂轮与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12,且最大不应超过3毫米。

6、用圆周表面做工作面的砂轮(平砂轮)不宜使用侧面进行磨削,这种砂轮的径向强度较大,轴向强度很小,操作者用力过大时会造成砂轮破碎,甚至伤人,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应禁止这种行为。

7、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8、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的正面进行操作,以免砂轮出故障时,砂轮飞出或砂轮破碎飞出伤人。

9、两人共用一台砂轮机同时操作,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章操作行为,应严格禁止。

10、一般规定,当砂轮磨损到直径比法兰盘直径大10毫米时就应更换新砂轮。

11、发生事故时应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2、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13、砂轮与工件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二分之一。最大不准超过3mm。调整后必须紧固。

14、砂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树脂和橡胶结合剂砂轮储存一年后必须经回转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质地问题  在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工作后认真作到:

操作人员停止工作后,应立即关车。禁止砂轮机在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空转。此外,使用后应保持砂轮机的清洁。


牛头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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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调整操作台时,应先松开夹条,上升时先擦干净滑柱,加油。

第二条卡活时毛面不得压在工作台面上,必须加垫。紧固压板要放牢,螺丝露头部分。不应过长以免和滑枕顶撞。

第三条切断工件时,不准用挤压方法装卡,变速及上刀时必须停车。

第四条调整行程后,必须紧固拉杆和偏心。开车前应检查台面上有无工具和其它物品。

第五条观察工件时,不准离切削地方太近,严禁正对冲头操作。,

第六条搬动刀架角度后,必须紧住螺丝。长行程工作时,刀具进入冲头导轨要检查刀具是否碰导轨。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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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进入车间穿好工作服,女同学应戴工作帽并把发辫纳入帽内。

第二条錾削时要检查榔头柄是否松动,錾子不能裂痕,錾子锤击部分不能有毛刺、榔头柄不可沾油脂。

第三条錾削物即将錾断时应轻打,锤击前方不能站人。

第四条锯削时应注意姿势、速度不能过快,用力不能过猛,防止锯条折断。锉削时必须使用装有手柄的锉刀。

第五条划针盘用完后必须将划针头垂直向下并拧紧,妥善放置。

第六条使用钻床工件压紧,严禁直接用手把持工件钻削、严禁用手来铁屑,用嘴吹铁屑,严禁戴手套操作。

第七条严禁用浪头、锉刀、锯弓、划针等工量具相互大闹。


金属带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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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带锯床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带锯床操作和维修技能。作业人员应确保充足睡眠,保持精力集中。

第二条变速时必须先停车再打开防护罩,转动手柄使皮带放松,将三角皮带置于所需速度的槽中,然后张紧皮带,盖好防护罩。

第三条除屑钢丝刷的调整应使钢丝接触带锯条的齿部,但不要超过齿的根部,注意观察钢丝刷是否能清除铁屑。

第四条根据所加工工件的尺寸大小沿燕尾导轨调整导向臂,调整完毕后必须锁紧导向装置。

第五条锯料最大直径不得超过规定,工件必须夹持牢固。

第六条带锯条松紧应适当,速度和进给量必须恰当。

第七条铸铁、铜、铝件不加切写削液,其它均需加写削液。

第八条切削途中锯条断裂,调换新锯条后,工件必须翻身重新锯,锯弓放下时应缓慢,不得冲击。

第九条切削过程中操作者严禁离开岗位,严禁带手套操作。

第十条每班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防护罩,清除被带入锯轮周围的切屑,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周围清扫工作。


剪冲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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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起动前准备。制动器应正常可靠

1、检查各紧固件应无松动,上、下冲模孔对好,外露齿轮及传动部位不得有小铁块杂夹料板运行应正常,各部压力应保持正常和一致。

2、空车运转无震动,无异响,无障碍时,方准开动进料机构。

3、剪切大件料时,事前应指定专人指挥,精力集中,协调一致。

4、冲床上刀、对刀、卸刀、上胎具和较正冲模及松螺钉等均须在停机后进行。

5.所有加工件必须在机械规定范围内。

6、装卸工件和模具时,必须小心谨慎,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周围停留。

7、校正上下冲模胎具时,必须用手转动,无障碍方可开启机床。


第二条运转中注意事项

1、剪切窄钢板时,应采用特制扳手插进钢板边缘,使用恰当压力压住钢板,避免钢板上翘导致机损。对已剪切的钢板应及时用棍推出虎口,以免堆积过高而崩裂虎口。

2、冲角钢孔时,应将角钢支平,采用特制扳手夹稳牢靠,以免回弹伤人或损坏冲头。必须将冲头手柄置于空档位置后,方准更换冲头和漏盘。

3、禁止冲剪超过剪床长度和厚度的工件,禁止剪冲高碳钢、高级合金钢、淬过火的钢、铸铁等超出剪冲性能范围的钢材,不允许超负荷冲剪。冲床运转时,禁止用手伸到胎具内拿取或校正工件位置,并注意防止溜车伤人。应使用钳、钩等工具在离合器分离后进行。必须正确剪冲,不准超负荷作业。


第三条停机注意事项

1、盘车时用的铁棒应及时取下。

2、关闭电源后方准调换模具和剪刀片。

3、每次冲剪工作完成后应将手脚及时脱离按钮或踏板,以免误操作。

4、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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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此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车床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为专业车床操作工或经培训能安全操作的学徒工(且必须有专业车床操作工在旁指导)。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设备的基本性能及技术要求。

2操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熟练掌握本设备的操作、维护及保养。

3、操作人员必须不断努力学习,总结交流经验,求得本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二条开机前检查

1、确认电源线是否完好,电源能否正常启动。确认床头箱,进给箱,溜板箱的油位不低于下限;确认横向进给丝杆,上刀架丝杆,光杆轴承,托架,尾架套筒和对合螺母的人工润滑油孔处均已经加注润滑油;确认各导轨副无异常现象。

2、检查传动:V形皮带(是否)有适当的张紧力,各挂轮无异常或脱落。

3、检查位于床头箱前面横向和纵向进给手柄是否(适当)搭上,将手柄定位在空挡位置上;检查床头箱变速手柄和进给手柄所处的位置;确认离合器手柄处于中间(空档)位置;用手拨动主轴来核实主轴处于空挡位置。

4、上列项目检查完毕后,将电源开关拨到“ON”位置,将操作手柄上抬到正转位置,转动主轴箱前轴35分钟以溅起油来润滑床头箱,在这段时间里主轴不应转动,拨动齿轮并操作操纵二柄做正反转来检查每档转速,“注意”马达旋转(通电)时不要拨动主轴速度变换手柄,拨动齿轮前应停止转主轴,机床的每挡速度的操作应平滑,平静。主轴空转(无负荷)时,可以操作进给手柄;从而将动力传给进给箱和溜板箱。

第三条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应检查导轨、拖架、丝杠、尾座润滑是否良好,床头箱油位,冷却水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进行润滑、注油、注水等处理。

2、接通主电源后,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各手柄位置,工作灯是否良好,拖架远离主轴,尾架置于最右端,否则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检查清除导轨、丝杠切屑或其它异物。

3操作人员上机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严禁车床运行时人机分离。

4、严禁操作人员戴手套作业,严禁女操作员作业时穿高跟鞋、裙子,留长发应戴工作帽,以确保人身安全。严禁未停车或主轴未停稳时装卸、测量工件或变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刀具和工件夹装必须牢靠,严禁试切时、对刀时大刀切削,以免工件、刀具飞出或断刀伤人。切屑飞溅时应及时遮挡,清除切屑要用铁钩,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严禁频繁启动及正反转,或者反转制动,以免烧坏设备电气系统或撞击坏齿轮。

5、下班或设备长时待用时应关闭总电源,以免造成事故,并清理设备及现场。每次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除导轨,丝杠切屑,以免切屑损坏导轨、丝杠。


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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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者必须熟悉气锤的结构、原理、性能,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气锤。

第二条工作前要检查气锤各联结部及螺钉结合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声音不正常应停车检查。

第三条气锤开动前要用手摇动油泵手柄,使各润滑处有适当油量。

第四条开车前将手柄放在空转位置上,用手盘车再进行开车,空转l2分钟再进行工作。冬天要将拉杆烤热。

第五条在工作中经常注意机器的振动及油路是否畅通。各部温度是否正常,气缸温度不准超过45℃,滑动轴承不准超过55℃,滚动轴承不准超过60℃。

第六条严禁冷锻或空锤打砧子。

第七条锻打料坯范围  方料:65kg,锤80X80(mm);圆料:65kg,锤φ100mm

第八条气锤在连续工作时,锤头在上方停留不可超过1分钟。

第九条气锤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擦洗各部件,减速箱的油每学期更换一次,轴颈处经常加黄油。


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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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三条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

第五条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

第六条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第七条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八条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第九条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第十条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

第十一条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第十二条高空焊接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三条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十四条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第十五条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第十六条长期停电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第十七条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结应牢靠,接触良好,连结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

第十八条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第十九条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的升温,如超过A60℃,B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第二十条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防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氩弧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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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设备应专用专管,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穿着工作服。绝缘鞋、手套、并佩戴防护面罩,在通风不良的场合焊接时,应戴防护口罩。

第二条禁止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物体的场合使用,调整焊栓钨棒时,应在关机状态下进行,设备应按标注的持续率使用。

第三条焊炬应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燥,禁止其接触水、油或其它液体和粉尘,焊接电缆禁止踩压。

第四条定期检查焊机内部的紧固螺丝,引线接头有无松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焊接电源与焊接位置距离3米以上,焊机在运输运行中防止振动。


第五条使用及操作

一、氩弧焊

1、焊接前应先备好氩气瓶,瓶上装好氩气流量计,然后用气管与焊机背面板上的进气孔接好,连接处要紧好以防漏气。

2、将氩弧焊枪、气接头、电缆快速接头、控制接头分别与焊机相应插座连接好。工件通过焊接地线与“+”接线栓连接。

3.、将焊机的电源线接好,并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4、接好电源后,根据焊接需要选择交流氩弧焊或直流氩弧焊,并将线路切换开关和控制切换开关搬到交流(AC)档或直流(DC)档。注意:两开关必须同步使用。

5、将焊接方式切换开关置于“氩弧”位置。

6、打开氩气瓶和流量计,将试气开关拔至“试气”位置,此时气体从焊枪中流出,调好气流后,再将试气与焊接开关拔至“焊接”位置。

7、焊接电流的大小,可用电流调节手轮调节,顺时针旋转电流减小,逆时针旋转电流增大。电流调节范围可通过电流大小转换开关来限定。

8、选择合适的钨棒及对应的卡头,再将钨棒磨成合适的锥度,并装在焊枪内,上述工作完成后按动焊枪上开关即可进行焊接了。


二、手弧焊

1、将工件通过焊接地线与“+”接地栓连接将焊钳与“-”接线端连接。

2、将焊机电源线接好,并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3、将焊接方式切换开关置于“弧焊”位置。

4、根据焊接需要选择交流弧焊或直流弧焊,即将线路切换开关和控制切换开关搬到交流“AC”档或直流“DC”档。注意:两开关必须同步使用。

5、焊接电流的大小,可用电流调节手轮调节,顺时针旋转电流减小,逆时针旋转电流增大。电流调节范围可通过电流大小转换开关来限定。

6、将电源开关搬至“Ⅰ”或“Ⅱ”档即可焊接。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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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第二条开车前应检查机床传动是否正常、工具、电气、安全防护装置,冷却液挡水板是否完好,钻床上保险块,挡块不准拆除,并按加工情况调整使用。

第三条摇臂钻床在校夹或校正工件时,摇臂必须移离工件并升高,刹好车,必须用压板压紧或夹住工作物,以免回转甩出伤人。

第四条钻床床面上不要放其他东西,换钻头、夹具及装卸工件时须停车进行。带有毛刺和不清洁的锥柄,不允许装入主轴锥孔,装卸钻头要用楔铁,严禁用手锤敲打。

第五条钻小的工件时,要用台虎钳,钳紧后再钻。严禁用手去停住转动着的钻头。

第六条薄板、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必须压牢,严禁用手扶着加工,工件钻通孔时应减压慢速,防止损伤平台。

第七条机床开动后,严禁戴手套操作,清除铁屑要用刷子,禁止用嘴吹。

第八条钻床及摇臂转动范围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清洁。

第九条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卸下钻头,主轴箱必须靠近端,将横臂下降到立柱的下部边端,并刹好车,以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清理工具,做好机床保养工作。


电火花线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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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操作顺序和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设备。

2、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开机前,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手摇纵向、横向移动工作台,检查走动是否轻快,转动运丝机构,检查是否灵活。

4、工作前,应根据工件的材料、厚度,选择适当的加工电流及功率管数量。

5、输入编辑程序,模拟运行,检查程序是否正确。

6、启动冷却泵、运丝电机,输入程序,空转10分钟后,方可加工。

7、停机前,程序复位,关闭冷却泵、运丝电机。

8、关闭机床电控总开关,关闭电控柜空气开关。

9、清洁机床,按设备润滑图表进行注油润滑,对刮研面抹油。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

1、先开稳压电源,后开高压开关,过5分钟后,才开始加工。

2、加工前先模拟运行加工程序,检查程序正确无误后再正式加工。

3、在钼丝运转情况下,才可开高频电源(60V-80V),停机时,先关高频电源。

4、钼丝接触工件时,应开冷却液,不许在无冷却液情况下加工。

5、发生故障,应即关高频电源。

6、严禁用手接触电极丝,不准用湿手接触开关及电器。


电火花成型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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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首次操作,必须认真学习说明书中各有关机构及操纵、调整、维护等有关说明,再做空载手动和机动试车。

第二条每班开车前,按润滑说明润滑各磨擦表面。

第三条机床工作时应刹紧工作台、滑鞍。

第四条在机床上加工的零件重量不得超过机床载荷规定,最大负重600kg

第五条工作时检查油槽,不应漏油,工作完毕,放净工作液,擦净油槽及工作台面。

第六条机床调整后,流动工作液油泵上油,在粗加工时,液面高于工件表面最低不得少于50mm

第七条每三个月更换一次纸质过滤芯,每半年到一年清理一次储油箱低部的深淀物,每个月清理一次油泵及回油口滤网。


万能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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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操作顺序和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设备。

2、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开机前,检查各手柄、节流阀等应确保在原位或关闭位置。按设备润滑图表进行注油润滑,检查油位。

4、新安装砂轮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缺口,安装时应进行二次平衡,使用较长时间应进行重新平衡。

5、启动润滑油泵、液压油泵电机、检查调整液压系统压力、润滑系统压力,并用手转动磨削轮检查转动是否轻快。

6、点动磨头横向进给,检查砂轮与金刚笔、工件相对位置;操作工作台纵向往复运动并进行排气,调节行程和速度。

7、调整磁力,关闭冷却喷头,启动冷却泵、工件电机、磨头电机,工作台往复运动空转1520分钟,检查磨头温升。

8、停机前先复位,关闭冷却喷头23分钟后,关闭磨头、工件电机,待磨头停止后,关闭冷却泵、液压泵、润滑泵电机。

9、关闭机床电控总开关,关闭电控柜空气开关。

10、清洁机床,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润滑,对刮研面进行抹油防锈。把各手柄、开关、节流阀恢复到原位或关闭位置。

第一条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行程挡铁是否完好可靠,紧固行程开关螺钉。

2、装卡工件必须牢固,测量工件时应把砂轮退离停车。

3、经常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严禁改装用做端面磨削。

4、合理选用磨削量,砂轮未离工件时,不得停止运转。

5、禁止在无防护罩的情况进行加工,禁止在顶尖或工作台面敲打工件。

6、禁止使用有裂纹的砂轮及磨钝金刚石。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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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戴围巾,严禁戴手套,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第二条按润滑图表加油。开车前仔细检查设备,各手柄、挡块位置是否正确;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正常;上一班留的没干完的活件是否紧固;空转试车12分钟。

第三条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的板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第四条在机床上进行上、下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车。两人工作应协调一致,有主有从。

第五条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第六条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取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试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第七条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上的手轮,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有限位挡块应予先调整好。

第八条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须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不准用手或口吹直接清除铁屑。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第九条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冲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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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冲床应专人使用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学生实习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

第二条一般禁止二人以上同时操作冲床。若需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负责脚踏装置的操作。

第三条工作前,应检查冲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飞轮运转是否平稳;脚踏装置上部及两侧有无防护,操作是否可靠灵活;并清除工作场地妨碍操作的物件。

第四条必须核定冲裁力,严禁超负荷运作。

第五条安装、拆卸模具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六条模具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调整用合高度时采用手动或动的方法,逐步进行,在确认调好之前,禁止连车。

第七条工作中身体任何部分严禁进行模具范围进料卸料应有专门工具。

第八条禁止夹层进料冲压,必须清除前冲次冲件或余料后才可进行第二次进料。

第九条必须定时检查模具安装情况,如有松动或滑移应及时调整。

第十条刀口磨损到毛刺超标前,应及时修磨刀口。

第十一条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拆卸模具时,必须在合模状态下进行。


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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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开始实习之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扣好衣领和袖口。长发的同学必须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以免被钻床旋转部分铰住,造成事故。

第二条操作前应对机床进行加油润滑,检查各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工件是否夹紧压好。

第三条横臂及工作台上不准堆放物件。

第四条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逐渐增加压力或逐渐减小压力,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第五条钻头上缠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理,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拉。

第六条开车后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准离开机床。

第七条装套管、夹头、钻头时,要将主轴锥孔擦净。

第八条正确使用夹头、套管、楔铁和钥匙,不准乱敲乱砸,以防损伤套管等。使用各种扳手尺寸要合适,防止滑脱伤人。

第九条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站人,不准有障碍物。工作时横臂必须夹紧。

第十条在刀具旋转时,不准翻转、夹压或测量工件,不准装卸钻头、夹头、套管。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以及旋转部位。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时,拉掉电闸,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第十二条实训结束时,擦净机床,清扫铁屑和冷却液,整理场地。

第十三条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夹紧,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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